“不得跨市招生”不能沦为空文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姜朝晖

    日前,河北省教育部门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公办高中今年“不得跨市招生”,也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该政策旨在缓解近年来河北省各市知名高中之间激烈的中考掐尖招生大战。然而,媒体认为政策能否有效落实还有待观察。

    以笔者来看,这种质疑并非没有道理。从全国范围看,河北、江苏、山西、河南、江西等省份都曾先后出台政策,严禁普通高中“跨市招生”,但成效似乎并不明显。就河北而言,早在2008年,包括石家庄市一中、二中以及衡水中学等在内的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校长郑重承诺:不跨区市招生,200多所公办中学校长还首次签订了《规范招生承诺书》。但是,据报道,2013年该省某重点中学一个高考班110多名学生中,市外生源高达70余名。很显然,有的高中没能履行承诺,而教育主管部门也没有深入追究相应责任。

    可以说,河北省教育部门此次出台政策再次重申“不得跨市招生”,既是落实教育部规定的“禁止争抢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反规定跨地区招生”的精神,也是出于舆论和公众对教育公平期待的一种理性回归。笔者以为,高中学校“不得跨市招生”未能有效落实,需要从高中教育属性和国家高考政策来审视。

    从高中教育属性来看,它属于基础教育,但又不是义务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它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作为义务教育的延伸,它需要考虑基础教育的公平问题,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然而,从为高等院校输送人才的角度来看,它又要求以高考分数为衡量标准的“教育质量”的提升。可以说,正是这种双重身份和模糊定位,导致高中教育“不得跨市招生”禁而不止。再者,即便禁止了公办普通高中,但依附于这些名校的民办学校如不做限制,同样也不能有效遏制生源的恶性竞争。

    从国家高考政策来看,虽然近些年国家极度重视教育公平,教育主管部门在自主招生、多元录取方式上都作了一些探索,但是,从本质上来说,目前我国还是一种以考试分数为主的应试教育模式。在高考大棒指挥下,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唯“清华北大名校率”是从的政绩观。所以,打造一家独大的“超级中学”,往往是地方政府的意志,而不仅仅是学校之间的无序竞争。公办高中名校之所以可以跨市招生“掐尖”,也是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默许。

    笔者以为,落实公办高中“不得跨市招生”政策,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从办学方向、评价机制和监管力度上进行规范。首先,努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发展;其次,着力破除分数至上的高考评价标准,构建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评价体系;再次,加强招生监管力度和学生学籍管理,对违规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责任。唯有如此,“不得跨市招生”才不会沦为一纸空文。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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