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实验中学
为加快国家级别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山东省滨州市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滨州实验中学,并正式通过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滨州实验中学是一所国办普通高级中学,隶属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采取与山东省实验中学合作办学模式,实现区域高中教育优质发展,2014年秋季正式开学。为满足教学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管理岗位:校长1人。
(二)教学岗位: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2人;高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政治、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各1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管理岗位条件
1.男应聘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女应聘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获得地级市以上下列称号之一:名校长、特级教师、劳动模范、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及与之相当的能体现个人管理水平的称号。
6.任职经历条件。具有任职省级规范化高中学校校长两年以上或副校长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现任校长岗位的,须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较强的改革意识和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学校在地级市区域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作用;现任副校长岗位的,有从事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教学成绩突出,本人任职期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在教学管理或某学科教学上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认可度。
(二)教学岗位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获得地级市以上下列称号之一:名师、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园丁、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坛新秀、各类课堂教学比赛地级市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及与之相当的能体现个人业务水平的称号。
6.从事高中教学3年以上,现仍在一线担任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
三、享有待遇
1.聘用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协调家属工作调动事宜,并根据享有称号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补贴。拥有以下称号之一: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属于国家等级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属于省级和地市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安家补贴。拥有以下称号之一: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星、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园丁、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属于国家等级的,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属于省级和地市级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一人拥有多项称号的按最高项标准,不作重复补助。
2.聘用后,对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专长、取得积极成果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课题研究经费补助。
3.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首聘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在开发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考核不合格或服务期内未经组织批准自行离岗者,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须退还所有安家补贴及科研经费;考核以教学成绩为主要依据,体现待遇与成绩挂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报名,也可直接报名,同时提供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二英寸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和其他能说明个人成绩及资历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滨州市渤海18路667号中海大厦2101室。
(二)综合考核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确认后参加综合考核阶段的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管理岗位考核。设置证书奖励(30%)、面试答辩(30%)、组织考察(40%)三项内容。
证书奖励环节:由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原件据实登记测算,记分项目包括荣誉称号、业务称号和教学科研成果三项,每项最多记三件;面试答辩环节:由专家组对竞聘者进行面试,内容包括陈述应聘优势和回答评委提问两个步骤,由专家组现场评分。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组织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小组,采取到原工作单位实地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竞聘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认证,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管理水平、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教学岗位考核。设置证书奖励(50%)和课堂教学(50%)两项内容。
证书奖励环节:由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原件据实登记测算,记分项目包括荣誉称号、业务称号和教学科研成果三项,每项最多记三件;课堂教学环节:根据应聘人员申报的学科岗位,展示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授课学校和年级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3.管理岗位、教学岗位中“面试答辩”、“课堂教学”环节的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人事招聘纪律行为的随即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根据工作需要,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聘用
按照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组织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667号中海大厦1510室
邮编:256606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43-3400128 13515439275 0543-3187081 13561529279
联系人:张军 吕利春
滨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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