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高校就业率“注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9-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阳锡叶)湖南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高校对本校2014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复核。同时,省教育厅将通过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用人单位走访和就业证明材料查阅等方式,随机抽查各高校报送的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

    湖南要求,各高校在自查复核过程中,应自觉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并执行“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高校在按要求公布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同时,还要公布相关信息,包括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分院系分专业分学历分类别的就业情况、就业地域行业分布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湖南强调,凡在就业统计、复核及发布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社会有举报属实的,省教育厅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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