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岂容“少爷”横行
■顾骏
吉林市一小学郭老师因为在调解学生打架的过程中,询问一位学生是否为打人者,先是受到该学生的指责,次日还在教室内遭到五六个人殴打,直至进医院治疗。教师被打已经不是新闻,激起公众愤慨的是打人者公然威胁:“以后谁也不许动我家少爷!”
学生之间发生吵架或打架,肯定不是好事,但也不算十分出格,只要没造成严重伤害,一般由老师调解,有错方受到批评,认错之后也就了了。“少爷”没有参与打架,不错,但对老师的询问如此“委屈”,本身就有心理过于脆弱的倾向。用手直指老师,以几近训斥的口气训问已经很过分,再由家人前来报复殴打老师,那真属于无法无天了。
家庭宠溺孩子,尽管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但在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只能等家长自己觉悟,即使最后害了孩子一生,国家也只能善后,而无法直接干预。但学校是公共场合,教学秩序由法律维护,岂容“少爷”、“老爷”肆意而为?公然打人已属违法,如果伤情过重,更系犯罪,“少爷”年幼无知,“老爷”活到这把年纪,对国法也一无所知吗?
“少爷”在学校撒野,显然不是一天两天。那天在被郭老师讯问后,前来“兴师问罪”,当时系由其班主任陪同,郭老师向其道歉后,班主任老师还得好言相劝:“你看这样可以不?老师都跟你赔礼道歉了”,并声明“这是我们班小少爷”。承担着教书育人重任的教师尤其是班主任,面对学生过分要求,不是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反而曲意逢迎,又是何道理?
以此之故,所以才有20多名学生家长到学校“陈情”,要求校方给出合理解释:“为何这些人可以很顺利地进入到学校内?孩子们的安全如何保证?我们要求把那个孩子转走,严惩凶手。”我想家长们要的不只是学校的解释,而且是学校的反思:“少爷”、“老爷”何以在校园内横行,学校不仅欠家长们一个回答,更欠公众一个回答:公共场所为何没有公共秩序?
“少爷”横行,事情发生在校园内,问题的根源肯定不在校园内,不是“老爷”在社会上手眼通天,年齿尚幼不谙世事的“少爷”怎么会有恃无恐?不是“老爷”压阵,“少爷”能让班主任“臣服”?社会不能让“老爷”悬崖勒马,学校怎么可能又怎么敢让“少爷”浪子回头?难怪网友呼吁纪检部门出面查查“老爷”为何方神圣。
所以,要求学校坚持原则,不忘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这没错,但如果学校从校长到教职员工本身都没有安全感,怎么可能给学生和家长以安全感?所以,“解铃还待系铃人”,承担着维护全社会公共秩序的执法司法部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来。不但对于校园凶杀等极端恶性事件要采取雷霆手段,对“少爷”横行而致老师被打,也要严格依法办事,更要对“老爷”滥施淫威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如此才有社会安宁,学校安宁,老师安宁,学生和家长的安宁。(作者系上海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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