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制定学前教育“约束性指标”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1-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孙军)记者日前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到2016年,青岛将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

    青岛启动的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提出,到2016年,全市学前教育将达到7个“约束性指标”,分别是:3至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0至3岁婴幼儿和家长(看护人)受指导率达到90%以上,全市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90%以上,全市城乡9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城镇省、市示范类幼儿园达到城镇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0%以上。

    为此,青岛将继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2014年到2016年,三年内新(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300所,2017年到2020年,计划建设40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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