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精神文明建设须厘清五大关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4-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高校肩负着文化传承创新的历史使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有利于牢牢把握高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巩固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有利于高校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回顾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精神文明建设要取得实效,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远与近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把长远目标与现实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所有着百年历史、深厚底蕴的大学,福建师大始终坚持把“建成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建成广大师生、校友的精神家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学校坚持把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主要任务,致力于从通过努力能够办得到、做得好的事情做起,通过“校领导接待日”、“书记早餐会”、“校长面对面”等联系师生群众的制度化机制,以勤勤恳恳、点点滴滴、扎扎实实的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二是大与小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近年来,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谋划,突出抓大事,致力于改革创新,推进志愿服务品牌化、文明传播网络化、办事服务优质化,形成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的特色和亮点。与此同时,学校也十分注重抓好师生文明行为养成,深入开展文明有礼培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师生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的小事做起,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三是上与下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上下齐心,共同推进。一方面,学校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创建有目标、推进有措施。同时,校领导经常深入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一线,督促检查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不文明现象。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师生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主体地位,从师生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抓起,特别是近年来学校坚持“师生所望就是工作所向”的理念,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健全联动服务机制,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

    四是标与本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统筹兼顾、标本结合。长期以来,学校把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师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主题校园文化活动中,努力营造力争上游、和谐共进的校园文化氛围。与此同时,学校也十分注重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文明考评机制,定期开展文明学院、文明处室、文明宿舍、文明餐厅等培育和评选活动,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是魂与体的关系。高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做到魂与体的有机统一。任何精神文明创建都包括虚体部分和实体部分,虚体部分就是文明创建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实体部分则是承载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前者是文明创建之“魂”,后者是文明创建之“体”。文化是大学之“魂”,是一所大学内在品质和外在影响的根本体现。学校始终把大学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以校训校风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大学精神贯穿到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和教师、学生、干部、后勤等各个群体,形成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循的理想信念、价值准则、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