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平安公平阳光高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去年高考,湖南省洞口九中考点发生提前收卷事件,湖南在今年高考司铃方面作了调整,在原有司铃员的基础上,由主考另委派一名司铃监督员监督信号发送。每一次信号发送前,需经司铃员、司铃监督员同时核准时间,以保证信号发送时间的准确,努力实现高考“零事故”。

  公平高考:重点整治“点招”等违规行为

  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高校严格落实国家和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加强对招生考试机构和工作人员“六不准”、“十严禁”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要求。特别要开展以整治“点招”违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对于违规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责成主管部门不得予以学籍注册。

  四川省日前出台了《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将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江苏省首次明确2013年取消“点招”,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的招生计划,并对预留的1%计划的“使用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预留计划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让考生知晓,接受社会监督。从今年起,山东省将在普通文理科各批次高考招生中改变录取模式,全面推行平行志愿,且规定高考体检无医学必要不进行裸体检查,对有可能影响录取结果的体检结果要告知考生。

  阳光高考: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明确要求各地考试招生部门要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加强对招生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方式、渠道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加分政策、录取信息公示情况。各高校要公开预留计划数及使用标准。每批次录取后、下一批次开始前,各地各高校要公开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通过信息公开,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的干扰。

  新疆招生办日前发出《致2013年普通高考考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调整好心态,并教育考生诚信应考。湖北省招办首次建立“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在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通过该平台向考生发送短信,让考生在第一时间了解填报志愿信息和录取信息,切实尊重并保障考生的选择权。

  (记者 梁杰 郭炳德 李旭林 魏海政 张兴华 蒋夫尔 程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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