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办园管理有法可依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冲碑忠)记者近日从甘肃省教育厅获悉,该省首部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印发。该办法明确了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流程及管理措施。这意味着,今后该省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将有法可依,办园将更加规范。

  办法规定,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在评优选先、评等定级以及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且民办幼儿园享受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此外,民办幼儿园今后收费必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进行成本核算,经审核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批复、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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