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公告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加快有特色领军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贵州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外国语学院院长

  2.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院长

  3.体育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学风严谨。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本专业博士学位,学术造诣深厚,有国际视野,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或一流水平的能力。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在本专业副处级教学管理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年龄不超过50岁。

  三、管理与待遇

  1.获聘者将与学校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聘期4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履行聘任手续。

  2.聘期内(含试用期)按贵州大学同级同类岗位标准予以兑现薪酬待遇。

  3.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者,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生活、工作待遇。

  四、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应聘条件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填写申报表(在贵州大学网站下载)并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E - mail:org@gzu.edu.cn,也可直接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成果、学历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或原件照片。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聘任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职位,不再进行公开招聘。

  3.经历业绩评价。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得分,按照考核答辩人选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核答辩人员。

  4.考核答辩。进入考核答辩的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到贵州大学考核答辩。学校负责报销本人部分交通费及食宿费。

  5.体检。具体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聘用单位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6.考察聘任。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及考核答辩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考察。通过考察者正式办理聘任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 编:550025

  联 系 人:于 松      

  电  话:0851-82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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