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严惩“点招”违规行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提出,将开展以整治“点招”违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对于违规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不得予以学籍注册。

  新疆要求,要加强对招生考试机构和工作人员“六不准”、“十严禁”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要求。要重点检查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加分政策、录取信息公示情况。各高校要公开预留计划数及使用标准。新疆还将严肃查处招生考试领域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案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案件和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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