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提高农村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陈强)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从2013年起,河南省提高农村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每平方米提至600元。

  据悉,该省校舍维修已由原来的保障农村中小学日常维修改造的内容,扩展为农村中小学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保障范围在扩大,补助标准在提高。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管理,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的规划既要达到当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还要做到不搞超标豪华工程,避免资金浪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学生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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