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建设优良师德师风
■周德义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扎根三尺讲台,潜心教学、悉心育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培养出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涌现出盘振玉、金展鹏、杨建一等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召力的师德典型人物。总体上说,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是好的。但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和金钱利益的诱惑,在教师队伍中也存在着部分教师为师不尊、律己不严、品行不端的现象,甚至有少数教师借给学生补课、评选班干部、评优评先、安排好座位等名义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品礼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资料、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并从中获取回扣,严重败坏了教育风气、损害了教师形象,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针对这些不正之风,教育部出台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明了教师从教的“六条禁令”,强化了问责与惩处,这既是教育系统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整肃不正之风的切实行动,也是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以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为契机,坚决整治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着力建设优良的师德师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教氛围。
广大教师要修身立德。教师只有在品德、修养和人格方面堪当表率,才能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才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感召学生、熏陶学生,美化学生的心灵、塑造学生的灵魂。因此对于教师来讲,修身立德既是崇高的精神追求,也是基本的职责要求。广大教师要注重修身立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坚守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自觉规范自身的从教行为,真正做到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特别是要把教育部规定的“六条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逾规矩、不踏“红线”,不做有违师道尊严的事情。
教育部门要加强师德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职务聘任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整治教师从教当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惩处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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