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式处罚,荒唐!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1-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四川某大学的陈同学反映,他所在的学院颁布了寝室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如寝室中有人抽烟被发现,但无法确定责任人,整个寝室的同学都要进行连坐式处罚,每个烟头罚款100元。”校方回应,这是该大学二级学院自行发布,已对连坐处罚进行修改。(1月6日四川在线)

    一人抽烟,全室受罚,这种事儿让人费解。在寝室这一公共区域禁烟本是好事,但这种做法不仅方法不当,更是涉嫌违法。根据规定,只有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对他人进行经济处罚,该校以罚款来约束学生于法无据。事实上,这种连带处罚的方式也违背了“责罚相当”的法治精神,会让学生产生行为和责任的不一致感,没有犯错的学生也要受到处罚,这实属不公平不合理的“无厘头”之举。此举还可能会导致同宿舍室友之间矛盾激化、人人自危,影响团结与友谊。

    戒烟的最好方式是讲清吸烟对身心的伤害,让学生真心明白其弊端,这种连带式处罚的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也折射出管理上的惰性思维。大学生多已成年,对其教育应有别于中小学生,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考虑大学生的认知和心理,采取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办法,比如注意平等,尊重他们的自主性,维护其尊严,这才是学校应有的管理风范。于珍 文 焦海洋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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