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环境不利,须问官员责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时晓玲

  近期到一些学校走访,发现一怪现象,尽管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学校不得有超大班额,并严格设定了小学、中学班级人数限额,但在一些地市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里,这些规定统统形同虚设。

  看到记者诧异的眼神,校长们很不以为意:这有什么奇怪的,80人?100多人的大班额照样存在!谁去管?都是上级各界领导递来的条子,最夸张时一个部门在新生入学时送了近200个条子来,学校敢得罪谁?得罪水电断水限电,得罪其他部门动辄上门查这查那。有一次,一位校长招生时不得已关了几天手机,惹得上级领导大光其火,声言要派纪检监察进校检查。不少校长对此叹曰:文件、规定是这些部门定的,破规矩的也是他们,学校在这方面没有多少抵御能力,谁也得罪不得,只能照单全收,结果把教室塞得人满为患。既不利教师教学,也不利学生学习,严重损害了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有时甚至能活活拖垮一所学校,这样的案例不是没有发生过。以至在一些递条子、塞关系学生风气甚的地方,有校长哀叹都不敢下大力气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办好了,麻烦会更多,这是始料不及的。”

  一些地方的学校发展环境恶劣至此,当地官员难逃其责。有没有解决办法?许多校长对此并不乐观:教育主管部门有规定,但教育的监管、执行大多在地方,利益格局也在地方,即便上级部门下来检查,地方也会有应对措施,校长对此只能谨言慎行,不出事、不走漏风声便是上上策,谁还敢多言?!

  如是,长此以往,直接损害的是学校利益、师生利益。往大处说,破坏的是教育规律、国民受教育权利乃至国家教育利益,对这些损害国家利益和根基的行为及其利益侵占者,政府必须出重拳予以治理,惩一儆百,保护学校利益,优化学校发展环境。

  眼下又到一年新生报名入学时,有关部门理当该出手时便出手,还校长一个宽松、良性的学校发展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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