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标准为教师专业成长提出目标和要求 雷振海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1-12-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何谓专业标准,如果用通俗的解释,即“某一行业与其他行业区别的规则或根据”,是此行业区别于彼行业的特质。

  每一个行业、每一种职业都需要自己的专业标准,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这在教育领域无疑是一件大事,是一件喜事。按照官方说法,三个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在这里,我们特别要注意一个词——“基本”,是的,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个基本,教师从而区别于医生,区别于警察,区别于其他行业。只有满足了这些“基本条款”,教师才能成为“合格教师”,才能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才能在专业上有长足发展。

  长久以来,教师专业化与专业发展一直是教育理论界探讨的热点、难点。我们习惯了用泛化、感性的语言来描述教师这个职业,但如何用严格的、确定的、理性的语言来“定义”教师,实在少而又少。为什么我们现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总体上还有些不适应,教师专业化水平没有达到理想状态,甚至一些教师出现了职业倦怠?究其根本,都与教师没有专业标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一个人对自己从事的专业都不了解,谈何专业自豪感,谈何工作积极性?长此以往,知识结构单一,视野狭窄,加上成长动力不足,这样的教师自己都不幸福快乐,如何把幸福和快乐传递给学生?

  与别的行业相比,教师更需要自己的专业标准,因为教育影响的不是一代人,而是几代人,这也正是我们一直呼吁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原因。而三个标准的出台,无疑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了依据和准则。

  办好教育关键在教师。而目前进行的新课程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关键也在教师。如果没有教师的正确实施,再完美的课程改革方案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新课程的实施给广大教师带来了非常严峻的挑战,同时也给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而三个标准的出台,更是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了更为可行的要求和更为长远的目标。

  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大潮,只有每一个教师真切地意识到自己的责权利,认识到自己所发挥的独一无二的作用,迸发出强烈的专业自主意识,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教师,进而成为“专业的教育家”,实现教育目标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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