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不是“帮腔”,而是“善治”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1-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禹天建 绘

    只有在基于信托的合作性承诺中,家委会才能有效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实施有效监督,教师与家长才能建立起长期的、稳定的相互尊重和信任的伙伴关系。

    我们讲家园共育,不仅仅是教育资源的拓展,更是治理权利的拓展和教育功能的拓展。

    ■管旅华

    保教并举、家园共育,是现代幼儿园教育的基本特点。其中,家长委员会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幼儿园工作,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题中应有”。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提出,“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十七大前后中央相关文件中,就已经将教育纳入社会民生建设部分,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正在形成,幼儿园也逐步成为社会的功能中心。建立家长委员会,正是现代学校制度新型治理行为的重要构成部分。

    广大幼儿园教师应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按照指导意见对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一系列要求,全面理解、积极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加大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型,不断赋予保教并举、家园共育以新的内容和内涵。

    基于权利信托的互相尊重与信任的伙伴关系

    家长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即与幼儿园形成了权利信托关系。家委会,乃是甲乙双方信托行为的组织形态,是幼儿园与家长之间互相尊重与信任的伙伴关系的缔结。也就是说,相互尊重与信任,不应被置于脾气、情谊、观念等个人主观性的选择之下,也不应仅仅满足于有利于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和需求,而是社会治理视域下的法所“必须”、理所“应当”、情所“自然”的共同体意志。但现实状况下,有些幼儿园家委会看上去都有,听起来像那么回事,工作开展似乎也正常,但真正细看,很多是虚设,没有独立性,没有话语权。主要原因是教师和家长之间缺少真正和真实的互相尊重与信任。家长在事实上仍处于从属、被动地位,有些家长即使对幼儿园管理有意见或疑问,也将自己的诉求降到最低,不敢提,不知怎么提,担心孩子受牵连,怕得不偿失。深层的原因,就是缺乏信托观念,也就是缺乏平等的观念。

    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家园共育,芬兰认为教师和家长应建立伙伴关系,即在彼此尊敬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做出合作性承诺,了解并满足孩子的兴趣,实现知识经验的对接,准确辨认孩子的潜在需要,支持孩子在各领域的成长、发展或者学习。

    只有在基于信托的合作性承诺中,家委会才能有效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实施有效监督,教师与家长才能建立起长期的、稳定的相互尊重和信任的伙伴关系。因此,与家长建立并保持相互尊重和信任的伙伴关系,是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要求和专业素养,保教并举、家园共育,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基于治理边界重塑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开放

    公共治理视域中,学校与社会、学区与社区的边界是模糊的。我们讲家园共育,不仅仅是教育资源的拓展,更是治理权利的拓展和教育功能的拓展。反映在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活动的参与主体、时空结构、内容形式,都发生着开放的、多样的积极变化。家委会的有效介入,将大大促进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功能与样态处在不断的创生中,进而促进孩子全面而有个性的幸福成长。

    幼儿教师要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就必须改变旧的教育观念,使家长从被指导者、旁观者的角色变成教育的支持者、合作者。幼儿教师一方面要开放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增加家长参与的机会,改善家长参与的机制;向家长介绍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本着尊重、平等的原则,吸引家长主动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大大拓展传统家访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将家庭教育纳入到园本课程管理、课程开发和课程研究中,不断扩大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边界,不断提高保教的水平与质量。

    基于共同治理的信息分享与沟通

    家委会不是幼儿园管理的“帮腔”角色,而是办园共同体中平等的一方,是“善治”的社会公共治理的一种形态。“善治”,包括两层意思,一个是善于治理,另一个是善的治理。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将家长委员会虚化,主要原因是存在着对教育职能、功能和资源“垄断”的落后理念。基于公共的共同治理理念,幼儿园与家长委员会,幼儿教师与幼儿家长,应处在信息分享与沟通的常态中,共同“当家”,共同“做主”。

    澳大利亚要求幼儿园应该向家长介绍并让家长看到,他们将会如何让家长了解幼儿园本身以及儿童保育情况;还要让家长知道,他们将会怎样向其了解孩子和家庭的情况。所有的幼儿园都必须帮助孩子学习、成长,虽然每个幼儿园做法不同,但都应该告诉家长,他们会采取什么方式来制定计划,安排有助于孩子成长、促进孩子学习的各项活动和生活体验。家长有机会参与制定、审查幼儿园的各项政策和原则。

    目前,在教师和家长的沟通中,更多的是教师发号施令,家长被动配合,是单向的。这种单向传递,很容易因为权利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形成分歧,甚至引起家长的反感,最后事与愿违。幼儿教师要疏通信息通道,保障幼儿园和家庭有效的双向沟通。教师和家长之间应进行平等的、广泛的、双向的、回应式的沟通与交流。在共同治理理念和行动框架内,来自各行各业的家长参与教育工作,可以发挥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家长对孩子的了解更深入、更深刻,以相互承诺的合作者身份参与教育活动,加上教师在专业知识和教育技能方面的优势,对形成教育合力能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总之,家长委员会是一种代表着全体家长和幼儿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家委会不能为建立而建立,只追求形式上的摆设和点缀。家委会要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但又不能定位为园长和教师的对手,专找问题和麻烦;家委会要参与教育工作,但又不能仅仅是园长和教师的助手,只是打打下手。园长和教师要不断增强依法治园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树立社会公共治理的理念和共同体的概念,纠正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引导家长主动、自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家委会如何建立,如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需要广大园长和教师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丰富。 (作者系《幼儿100》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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