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年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朱振岳)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3年,全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全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全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明显缩小。

  据了解,2012年,浙江省共有45个县(市、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其中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有35个县(市、区)。浙江省强调,要建立健全以县(市、区)为主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并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作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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